问题 | 拒不认罪没有证据可以判刑么? |
释义 | 拒不认罪没有证据可以判刑吗?法院审理案件,对拒不认罪没有证据的,不能宣判。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即使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只要其他证据确凿,法院可以判罪。刑事证据应具有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法院根据掌握的事实和证据做出判决,对拒不认罪但有其他证据的案件,法官会考虑从重处罚。 法律分析 一、拒不认罪没有证据可以判刑么? 法院审理案件,对拒不认罪没有证据的,不能宣判。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2、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3、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二、证据充分不认罪该如何处理? 即使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也是可以定罪的。证据的种类有很多,每种证据的证明力是不同的,我国实行的是重实证,轻口供的原则。即使是零口供,只要其他的证据确凿,人民检察院也可以审查起诉。法院对此类案件,可以判处犯罪嫌疑人罪名成立。 对于被告人认罪,可以从轻处罚的观点,《刑法修正案(八)》已予认可,然而对于被告人不认罪能否从重处罚,法律尚未作出明确规定。在控审分离、相互制约的诉讼法原则之下,法官和检察官的诉讼职能和诉讼角色是不同的,因此,对被告人诉讼行为的认识也可能是不同的。然而,针对被告人与检察官抗辩的诉讼行为,法官和检察官均持相同的观点,即属“拒不认罪”,应“从重处罚”。 三、刑事证据的特征有哪些? 一般认为,所有证据都应当具有证明力和证据能力。证据证明力是指证据对于待证案件事实的证明作用。证据的证据能力,是指证据资料在法律上允许其作为证据的资格。这是证据的基本特征。我国刑事证据制度也基本反映了上述特征,具体表现为: 1、客观性。诉讼证据的客观性是指诉讼证据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而不是人们主观猜测和虚假的东西。诉讼证据的客观性,是诉讼证据的本质特征,是由案件事实本身的客观性所决定的。 2、关联性。诉讼证据的关联性是指诉讼证据与案件的待证事实之间存在客观的联系。证据不仅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而且必须是与案件事实有关联的事实。 3、合法性。证据的合法性,是指诉讼证据必须是按照法律的要求和法定程序而取得的事实材料。 由此可见,法院审理刑事案件,是根据掌握的事实和证据做出合理的判决,犯罪嫌疑人在庭审过程中拒绝认罪,而检察院作为公诉方又拿不出证据的,法院不会判决,应该判无罪释放。当然,对于拒不认罪但是其它证据齐全,可以认定犯罪事实的,法官会考虑从重处罚。 结语 根据上述内容,刑事案件中对于拒不认罪且缺乏证据支持的情况,法院不会宣判有罪。法院在判决案件时重视证据,不轻信口供。只有依据被告人供述而缺乏其他证据的情况下,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并处以刑罚;而如果没有被告人供述,但证据确实充分,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并处以刑罚。在刑事案件中,即使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只要其他证据确凿,法院仍可以定罪。刑事证据应具备证明力和证据能力,具有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等特征。根据掌握的事实和证据,法院会做出合理的判决,并在拒不认罪但其他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可能会考虑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侦查 第二节 讯问犯罪嫌疑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讯问聋、哑的犯罪嫌疑人,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并且将这种情况记明笔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三章 提起公诉 第一百七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应当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一)犯罪嫌疑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对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有异议的; (三)其他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侦查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一百一十六条 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应当进行预审,对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予以核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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