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否就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协商和解? |
释义 | 法律分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是指犯罪行为同时造成了被害人的人身、财产等损失,刑事案件审判结束后,被害人可以在民事诉讼中要求赔偿。协商和解是指当事人协商达成有关争议或者案件处理的一致意见,经执行机关或者审判机关审核后,发生法律效力。在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中,可以采取协商和解方式解决争议。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被害人要求刑事责任人赔偿经济损失的,或者在审判过程中确认的民事诉讼受理的,可以与被告协商和解。 2.《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七条:受害人或者其他权利人可以向侵权人提出协商解决侵权行为纠纷的请求。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被害人可以在民事诉讼中要求刑事责任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对于受害人与犯罪嫌疑人在民事赔偿问题上达成的和解协议,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确认。 总之,在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中,如果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达成了协商和解,经过法院确认后,就具有了法律效力,可以有效解决争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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