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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丈夫和我一起领证后,他父母出资买的房子,全款,离婚我能分吗?
释义
    婚后房产分割原则:1.夫妻共同财产应平等分割;2.一方付首付款,婚后共同还贷需分割;3.父母出资买房,离婚时属个人财产;4.双方父母出资购房,无约定时平均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087条,法院可判决归登记一方,并补偿共同还贷款项及增值部分。
    法律分析
    主要包含以下几种情况:
    1.夫妻双方婚后买房,该房屋是属于两人的共同财产,应该作为平等分割。
    2.一方付首付款,取得房产证,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况。共同还贷的部分及对应的增值部分需要进行财产分割。
    3.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4.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离婚时平均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拓展延伸
    房产归属问题:离婚后,丈夫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离婚后,丈夫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根据一般的法律原则,如果这个房子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并且用于夫妻共同居住,那么它可能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然而,如果房子是丈夫父母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资购买的,并且没有将产权转让给夫妻双方,那么它可能被认定为丈夫父母的个人财产。在这种情况下,妻子通常无权分得这个房子。然而,具体的法律规定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为平等分割。对于婚后共同购房、共同还贷的情况,应将共同还贷的部分及对应的增值部分进行财产分割。然而,对于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情况,离婚时该房屋被视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对于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如有约定按约定处理,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离婚时应平均分割。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同时,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夫或妻享有的权益应受到法律的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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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3 9: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