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职务侵占房子是否会被收
释义
    职务侵占罪的处罚中是没有没收财产的。行为人只有一套房子的,并且这一套房子是供家人居住的,是不会被没收的。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一、刑法对于没收财产的范围的规定是怎样的
    没收财产的范围如下:
    1、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
    2、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3、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二、有债权人可以执行没收财产吗?
    被判没收财产,债权人可以索债。在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因生活、生产的需要而借入的正当债务,应当用犯罪人的财产归还。如在没收财产时尚未清偿或未完全清偿,犯罪人的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没收后,债权人可以申请用没收的犯罪人的财产清偿。《刑法》第六十条规定,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第五十九条规定,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三、没收财产包括哪些范围?
    没收财产包括以下范围:
    1、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
    2、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3、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九条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4 1:4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