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质量有问题向哪个部门举报 |
释义 | 1.工程质量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举报。2.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一、开工许可证办理条件 开工许可证办理条件: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需要拆迁的,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七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二、盲道破损属于哪个部门管理 盲道破损属于路政部门管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城市道路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道路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道路管理工作。部门在盲道出现问题后,应当及时修理。 三、房屋质量有问题找哪个部门 商品房质量保证责任发生争议的,开发商未能解决或者对开发商解决不满意的,当事人可以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申请组织鉴定或者向建设行政部门投诉。可找住房质量管理局房屋建设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设质量监督站,主要负责房屋质量检查。受害者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质监站接到材料后,应及时查处开发商违法行为。除了责令赔偿买方损失外,还应对开发商的违法行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四十三条国家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对全国的有关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四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提供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三)发现有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时,责令改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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