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成立要式合同的条件是: 1、双方已就合同内容达成协议。双方通过要约和承诺就合同内容达成一致,这是合同成立的实质性要素,是合同成立的基础; 2、合同一方已履行其主要义务。合同的主要义务已经履行,表明当事人承认合同的存在,并已进入合同履行阶段,不应否认合同的成立; 3、合同另一方接受履行。接受履行意味着其承认对方的履行是合同的履行,这显然是基于合同的存在,即合同的成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