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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合同纠纷的处理途径有什么
释义
    合同纠纷的处理途径:
    1、和解。和解是指纠纷发生后,合同各方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就纠纷进行谈判和协商,变更和补充原合同,或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和平的方式解决纠纷;
    2、调解。指在合同以外的第三人的主持下,合同各方进行对话协商,调解人进行调解劝说,最终达成协议,调解人制定调解协议,合同各方签字后生效;
    3、仲裁。仲裁是指纠纷一方或双方根据仲裁协议将纠纷移交约定的仲裁机构,仲裁机构应当依照法律和仲裁规则进行审查,查明事实,并对纠纷作出裁决。仲裁裁决作出后,是最终裁决。纠纷各方既不能申请仲裁,也不能向法院起诉。一方不履行裁决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诉讼。没有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和解或者调解失败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法院以判决、裁定的形式对纠纷作出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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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9:4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