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普通护照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2.普通护照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或者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的; 3.申请人手指伤病痊愈后可以采集指纹的; 4.申请人所持普通护照过期失效的,可以重新申请换领普通护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护照法》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护照持有人可以按照规定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护照: (一)护照有效期即将届满的; (二)护照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三)护照损毁不能使用的; (四)护照遗失或者被盗的; (五)有正当理由需要换发或者补发护照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