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共同借款人一般属于连带责任人。由于在贷款合同中,一般约定债权人可以向共同借款人索赔偿还贷款的条款,明确约定共同借款人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债权人为两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两人以上的,债权人可以要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 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或者当事人约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七条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享有债权的,为按份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负担债务的,为按份债务。 按份债权人或者按份债务人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第五百一十八条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 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