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能不能因为部分欠款尚未到期就起诉借款人 |
释义 | 不可以,如果是写明了还款期限的借条或者欠条,适用《民法典》的规定,诉讼时效从写明的还款之日起三年。但在约定的还款期尚未到达前,是不能走法律途径起诉的。 一、债务人欠债不还,债权人的救济途径 1、如果借条上约定的还款期限已经到期、对方没有还款的,可以起诉;如果未到约定的还款期限,尚不能起诉。 2、如果借条上未约定还款期限:自债权人催要、并给予债务人合理期限偿还后,超过确定的偿还期后可以起诉,诉讼时效是三年。 3、起诉时,可以写好起诉状、相关证据,到被告户口所在地(常住超过一年的常住地)基层法院的立案庭请求立案。一般来说,金钱之债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也就是说从还款届满之日起经过三年,人民法院就不予保护了,但如果债务人出庭应诉未提出时效抗辩的,此时不受三年时效的限制。 二、上门讨债是否非法 上门讨债是非法的。 债务人不偿还债务,债权人的救济途径有: 1、借条约定的还款期限已过期,对方未还款的,可以起诉;未达到约定的还款期限的,不能起诉; 2、借条上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人要求并给予债务人合理的还款期限后,超过确定的还款期限可以起诉,诉讼时效为三年; 3、起诉时,可以写好起诉状,有关证据,到被告户口所在地基层法院立案庭请求立案; 一般来说,金钱债务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也就是说,人民法院自还款之日起三年内不予保护。但债务人出庭不提出时效抗辩的,不受三年时效限制。 三、借条和欠条期限一样吗? 这里的期限也就是诉讼时效,如果欠条和借条约定了还款期限的,则期限一样长;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欠条的期限是3年,借条的期限则是20年,均从欠款关系或借贷关系成立之日起算。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