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答: 廖承志,原名德森,是湖南衡阳人。他早年留学法国,后加入中国共产党。1940年,廖承志担任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第一任庭长,从此开始了他在中国革命中的新角色。他致力于建设革命法制和全民法制教育,制定并推行了一系列革命性的司法制度和法律规范。由于廖承志在法学理论方面的卓越贡献和具有开创性的实践探索,他被誉为“中国革命和建设时期的法律泰斗”。在中国革命和建设的不同历史阶段,他曾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障人民法律权利的受侵犯时救济的途径,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都有权向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检举、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