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疫情期间员工工资的发放标准是在停工的时间不超过一个月的情况下,用工单位需要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给全体在岗职工发工资,可按照当地政府的规定,如果企业停工的时间已经超过一个月都没办法正常复工的话,按当地规定的标准发生活费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