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三支一扶不干了要赔违约金吗 |
释义 | 要。 辞职的违约金一般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来支付。有约定的以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根据用人单位的损失确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但仅限于两种情形: 一是用人单位与约定劳动约定服务期者; 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协议的。 原则上在最低服务年限内是不可以辞职的;如果辞职,分三种情况: 1、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要提出申请,经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同意并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批准后,终止服务协议,可以辞职; 2、无不可抗力因素或特殊原因,但招录单位同意辞职、三支一扶办公室批准,可以辞职; 无不可抗力因素或特殊原因,且招录单位和三支一扶办公室不批准,不可以辞职; 3、若招录单位不同意辞职、三支一扶办公室不批准,你的人事档案、党团关系会被扣押,无法同其他任何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也无法报考任何公职类考试,严重者会被记录入诚信档案。 大学生三支一扶政策 “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进入市场自主择业。各地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和做好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开辟多种渠道,积极为其就业创造条件。 (一)各级人事、教育、农业、卫生、扶贫等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充分挖掘就业岗位,制定鼓励政策,积极吸纳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进入本系统工作。各级人事部门要为“三支一扶”大学生建立专门的人才库,广泛收集各类用人单位的岗位需求信息,动员各类用人单位接收“三支一扶”大学生,有针对性地提供就业指导和推荐,帮助其落实就业单位。服务单位补充人员时,应优先接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县、乡各类事业单位补充人员时,特别是乡镇中小学、卫生医疗机构和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机构在补充专业技术人员时,要安排一定比例的职位专门招聘这部分大学生。 (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报考公务员、硕士研究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自主创业的,享受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鲁办发14号)文件规定的优惠政策。 (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根据本人意愿可以回到原籍或到其他地区就业,凡落实了接收单位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就业后不再实行见习期。凡进入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由接收单位按照所任职务或岗位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其工资福利待遇,其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在今后评定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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