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吴谢宇被控于2015年7月10日故意杀害其母亲谢某某,并在犯罪后用谎言欺骗亲友,隐瞒了其母亲的死亡真相。此外,他还利用虚构的理由向亲友骗取了144万元人民币,并购买了多张身份证件用于隐匿身份。2019年4月20日,吴谢宇在重庆江北机场被捕。一审和二审法院均以故意杀人罪、诈骗罪、买卖身份证件罪对其判处死刑,并处罚金10.3万元。2024年1月31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定执行了对吴谢宇的死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吴谢宇的行为符合这一罪名的定义。并且诈骗罪和买卖身份证件罪也同样成立。 在我国,死刑适用于特别严重的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所有死刑判决都必须提交最高人民法院进行复核。在吴谢宇的案件中,最高人民法院经过复核,认为吴谢宇的行为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对社会公众的认知和情感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同时考虑到他连续实施多项犯罪行为,主观恶性深,无悔罪诚意,因此核准了死刑判决。 吴谢宇的辩护律师曾提出他患有重度抑郁症,可能在作案时辨认、控制能力下降或丧失。然而,法院在审理中认为吴谢宇在作案时具有完全的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没有事实和证据证明应当对其作案时的精神状态进行司法精神病学鉴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