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数额标准 |
释义 | 故意毁坏财物罪指故意毁坏公私财物,造成财物损失大于5000元、次数达到3次以上或纠集3人以上公然毁坏财物,或有其他情节严重。被毁坏的财物必须为他人所有。犯罪目的是将财物毁坏。行为人可能出于打击报复、嫉妒心理等心态造成。刑罚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款,数额巨大或情节特别严重则为三至七年有期徒刑。 法律分析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损坏国家、单位或他人所有的财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以及狭义的财物和财产性利益。犯罪行为人无需占有该财物,但必须是为他人所有。此罪的行为表现为故意毁坏财物,犯罪目的不是为了非法获取财物,而是将财物毁坏。犯罪行为通常是由某种现实原因造成的,如打击报复、嫉妒心理等。如果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将受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款的处罚;如果数额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则将受到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该内容由 丁旭涛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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