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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夫妻分居期间一方的借款另一方是否有义务要偿还
释义
    法律分析:
    夫妻分居期间一方的借款另一方有义务要偿还,前提是该债务是债务人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法律规定,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在婚内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是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二人应该共同偿还。如果债务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那么债务为个人债务,配偶无需清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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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4:5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