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上诉期限15日如何计算 |
释义 | 这个15日是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向法院起诉的期限。被申请人必须在签收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交起诉立案材料,否则将过起诉期。15日应该从被申请人签收裁决书之日起计算。15日是自然日,不是工作日。申请劳动仲裁,是申请人,现在收到了裁决书。被申请人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话可以自他收到仲裁裁决书,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这个15日从被申请人接到裁决书的第二日起算计算十五天,如果最后一日是法定节假日的可以顺延 一、申请了劳动仲裁,两个月了,没有消息怎么办 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理的劳动仲裁,应当由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作出不予受理通知,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交答辩书及相关证据。被诉人没有按时提交或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审理。 二、解除劳动关系过程中争议了可以提出仲裁吗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一方当事人诈骗、胁迫等原因引起争议或者还存在其他劳动争议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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