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2年公司债务担保期间应如何处理? |
释义 | 保证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保证合同中当事人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1、如果担保人承担一般担保责任,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担保人应承担担保责任。一般担保的担保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理或仲裁,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可以拒绝对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债权人应首先要求债务人清偿债务。债务人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要求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也应当在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内申报债权。 2、如果担保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清偿债务,也可以要求担保人清偿债务。 担保期间公司债务该如何处理 保证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保证合同中当事人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1、如果担保人承担一般担保责任,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担保人应承担担保责任。一般担保的担保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理或仲裁,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可以拒绝对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债权人应首先要求债务人清偿债务。债务人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要求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也应当在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内申报债权。 2、如果担保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清偿债务,也可以要求担保人清偿债务。 2022年债务人转让债务应该如何处理 债务人转让债务涉及合同义务的转让,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法将其合同的债务全部或者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分为两种形态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1、免责的债务承担,指民间借贷合同中,出借人、借款人与第三人之间达成转让债务的协议,由第三人取代原借款人承担全部债务。在债务全部转移的情况下,原借款人已经脱离原来的民间借贷合同关系,新的借款人代替了其地位。实现此种债务转移常见方式就是借款人,即债务人与第三人签订协议,由协议规定第三人向出借人履行还款义务,但是借款人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必须要经过出借人的同意,否则该协议不能生效。 2、并存的债务承担,又称债务加入。指原借款人并没有脱离民间借贷合同中债务关系,第三人与原借款人共同承担债务。实践中认为此种债务加入无需取得出借人的同意即可生效。 风险提示: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注意事项: 1、债务的可转让性 当事人之间转让的债务必须具有可转让性,否则达成的协议将无效。依据法律的规定、债务性质或是按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转让的债务,不得转移。 2、债务转移的内容 债务转移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债务人将全部债务转移给第三人,第三人将取代债务人,债务由第三人全部承担;二是债务人将部分债务转移给第三人,则是由债务人和第三人共同承担。 3、债务转移须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的转移有可能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所以债务转移必须经债权人同意。未经债权人同意,债务转移无效。债权人可以拒绝第三人的债务履行,同时因此不履行或迟延履行的,债权人可以追究债务人责任。 4、债务转移的方式 债务转移,必须由当事人达成协议,依其订立的方式有以下几种方式:债务人与第三人达成债务转移协议,经债权人的同意;债权人与第三人达成债务转移协议,经债务人同意;债务人、债权人及第三人共同达成债务转让协议。 2022年债务人死亡,债权人应当怎么办 1、债务人死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的继承人用债务人的遗产偿还欠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2022年如何办理权利质押贷款担保 借款人申请质押担保贷款,质押权利凭证所载金额必须超过贷款额度,即质押权利凭证所载金额要至少大于贷款额度的10%。各种债券要经过贷款银行鉴定,证明真实有效,方可用于质押,人民币定期储蓄存单要有开户银行的鉴定证明及免挂失证明。借款人在与银行签订贷款质押合同的同时,要将有价证券、存单等质押物交由贷款银行保管,并由贷款银行承担保管责任。 2022年离婚债务如何偿还? 1、个人债务离婚的时候应当由债务人个人偿还,由其个人财产清偿,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则夫妻双方都应当承担债务的偿还责任,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清偿,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的,可以双方协商清偿。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该内容由 张瑞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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