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市政街道的公共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吗 |
释义 | 土地使用税规定可以免税的,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均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这些单位的生产、经营用地和其他用地,不属于免税范围。 2、市政街道、广场、绿化用地等公共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1、国家机些土地可以免征土地使用税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宗教寺庙自用的土地,是指举行宗教仪式等的用地和寺庙内的宗教人员生活用地。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是指供公共参观游览的用地及其管理单位的办公用地。以上单位的生产、经营用地和其他用地,不属于免税范围。 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企业内部绿化用地不免) 免征土地使用税的范围包括 1、免交土地使用税的范围包括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2、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等七类土地。 《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管理办法》 第六条 保护资金分为中央本级项目资金和中央对地方补助资金,按照开支范围分为组织管理费和保护补助费。中央本级项目资金包括文化和旅游部本级组织管理费和中央部门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补助费,中央对地方补助资金为各省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补助费。 第七条__ 组织管理费是指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和管理工作所发生的支出,具体包括:调查研究、规划编制、宣传出版、咨询评审、交流培训、数据库建设等。 第八条__ 保护补助费是指补助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以下简称代表性项目)、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以下简称代表性传承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等开展保护传承活动发生的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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