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答: 无正当理由未出庭的证人以书面等方式提供的证言,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在往常,庭审中经常出现只提交书面证人证言,而证人不出庭的情况。对于这种书面证人证言,律师在质证时,只能从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三方面来分别陈述意见,尤其对于其合法性不予认可,理由主要是证人未出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 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的,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经院长批准,处以十日以下的拘留。被处罚人对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