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安置房能否买卖,最主要就是看有无全产权。如果安置房有进行产权登记,并且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就能够在市场中买卖,没有的话就无权买卖,也不能够过户。《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致使其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转移登记。法律依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致使其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转移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