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检察院批捕后只要满足以下情形之一的就还能取保候审吗: 1、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2、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3、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4、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法律客观: 《 刑事诉讼法 》第67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 拘役 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 以上 刑罚 ,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 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