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赃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
释义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定罪处罚: (一)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 (二)一年内曾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受过行政处罚,又实施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的; (三)掩饰、隐瞒的犯罪所得系电力设备、交通设施、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军事设施或者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四)掩饰、隐瞒行为致使上游犯罪无法及时查处,并造成公私财物损失无法挽回的; (五)实施其他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妨害司法机关对上游犯罪进行追究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司法解释对掩饰、隐瞒涉及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计算机信息系统控制权的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构成犯罪已有规定的,审理此类案件依照该规定。 一、对相关财物的处理办法 (一)追缴 对于犯罪分子的违法犯罪所得尚存的情况,侦查机关和公诉机关在案件侦查、审查起诉过程中,就应当随时予以追缴。 (二)责令退赔 在犯罪分子违法所得原物及款项无法追缴的情况下,公安司法机关应责令犯罪分子退赔。 (三)返还被害人或没收、上缴国库 对于追缴、责令退赔的财物,有两种处理方法: 1、其中属于被害人的合法财产且可以返还被害人的情况下,应当返还被害人。 2、在无被害人或虽有被害人但无法返还被害人,或者是违禁品或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的情况下,则予以没收后上缴国库。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三百一十二条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式进行掩饰或者隐瞒的,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情节不是太重,而且能够积极退还的,估计在三年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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