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驾驶证几年内无累积记分可延长审验期 |
释义 | 一年内。在一年内无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 审验期指的是驾驶证的使用有效期限。如果是第一次申领的驾驶证,那么驾驶证的有效期为6年。如果机动车驾驶员在驾驶证6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满12分,交管部门将换发有效期达10年的驾驶证。如果有一年或多年计分达到12分,届时仍是换发6年有效期的驾驶证。在拿到10年有效期的驾驶证后,如果每个记分周期再次未满12分,将换发长期有效驾驶证。换发机动车驾驶证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机动车驾驶证进行审验。 驾驶证全称为机动车驾驶证,又作“驾照”,是依照法律机动车辆驾驶人员所需申领的证照。机动车驾驶证记载和签注以下内容: 1、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住址、身份证明号码(机动车驾驶证号码)、照片。 2、车辆管理所签注内容:初次领证日期、准驾车型代号、有效期起始日期、有效期限、核发机关印章、档案编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 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一年内无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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