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促进当事人双方就原欠款、欠条达成的还款协议。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双方无法协商的,债权人一方可以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在诉讼过程中,如欠款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则人民法院不会主动示明诉讼时效问题,如欠款人提出提出债权已超过诉讼时效抗辩时,经法院审查属实的,人民法院回依法驳回债权人的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