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卖家未经同意召回包裹的,买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与经营者协商沟通,了解对方召回包裹的原因是什么,该行为给买家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对方补偿。 (2)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消费者协会是专门保护消费者利益的群众性组织。 (3)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争议后,在与经营者协商得不到解决时,可直接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这种方式具有高效、快捷、力度强等特点。 (4)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指消费者与经营者就争议的解决方式达成仲裁协议,将案件提交有关仲裁机构进行裁决的。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法院起诉是解决消费争议的司法手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