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用人单位强制女职工签署孕妇停薪留职协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
释义 | 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要求签订停薪留职协议违法,协议无效。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女职工工资、辞退或解除合同。女职工可以投诉、举报、申诉,也可以向劳动争议机构申请调解仲裁,不服仲裁裁决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要求女职工签孕妇停薪留职协议书是违法的,所以停薪留职协议书也是无效的。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女职工可以依法投诉、举报、申诉,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拓展延伸 用人单位是否可以强制女职工签署孕妇停薪留职协议?法律规定如何保护女职工权益?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强制女职工签署孕妇停薪留职协议。孕妇停薪留职是一项法定的权益,旨在保护孕妇的身体和生育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享有特殊保护,用人单位应提供适当的工作环境和工作安排,不得歧视、辞退或降薪女职工。如果用人单位强制女职工签署孕妇停薪留职协议,违反了法律规定,女职工有权利拒绝签署,并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法院诉讼等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的目的是保护女职工的权益,确保她们在孕期得到合法的保护和待遇。 结语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要求女职工签署孕妇停薪留职协议是违法的。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享有特殊保护,不得降低工资、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女职工有权依法投诉、申诉或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拒绝签署无效的停薪留职协议是女职工的权利,法律旨在保护她们的身体和生育权益。女职工应当坚守自己的权益,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2019修订):第七章 法官的职业保障 第五十九条 法官实行定期增资制度。 经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称职的,可以按照规定晋升工资档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八章 职业培训 第六十九条 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备案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15修正):第五章 职业教育和培训 第五十一条 国家对从事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殊工种的劳动者,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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