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需要根据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让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给职工。如果职工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根据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给职工。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