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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签订劳动合同属于什么用工形式
释义
    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里的用工形式从聘用劳动者的身份来分有三种,分别是固定用工、临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从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来分,有固定期限用工、无固定期限用工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用工;从工作制度来分,有标准工时工作制用工,不定时工作制用工,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用工;还有劳务派遣方式用工,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
    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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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1 8:3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