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房合同中签订转租的事怎么写 |
释义 | 租房合同中签订转租的事应写明租赁双方的身份信息;房屋位置面积与性质用途;租金数额与交租方式;转租房屋的租赁使用期限;房屋维修责任与违约责任;解除合同的条件等。 一、公司没注册怎么签租房合同 公司没注册应由发起人或者出资人决定的代表人签订租房合同,由全体发起人和出资人签订租房合同。合同写明代表人的姓名及基本信息;房屋的位置、面积、装饰及设施;房屋用途;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装修的约定;转租的约定;违约责任;解除合同的条件等。 二、房东出租房子要注意哪些问题 房东出租房子要注意在合同中写明房屋的位置、面积、装饰及设施;房屋用途;承租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地址;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房屋维修责任;装修的约定;转租的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三、正规中介出租屋合同包含哪些内容 一般而言,一份正规的房屋租赁合同应该包括:1、双方当事人的信息;2、房屋的具体情况;3、要租赁房屋的用途;4、租赁房屋的期限;5、房屋的租金与租金缴纳方式,还有租金缴纳期限;6、房屋修缮责任的承担等。当事人有要求的,还可以约定转租方式,违约责任的承担与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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