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约定解除权合同与附解除条件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
释义 | 1、在合同中附解除条件,是当事人以意思表示限制合同的效力,当解除条件达成时,无须任何一方当事人主张解除权,该合同即自动且当然地失效; 而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的解除条件,在当事人所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合同并不当然且自动地失效,解除条件的成就只不过是赋予一方当事人以解除权,只有当该当事人行使解除权时才能使合同实际解除。 2、附解除条件的合同在解除条件达成时,合同一般是向将来失去效力,而合同因当事人行使解除权而失效时,既有向将来失效的,也有溯及既往失效的。 一、房屋买卖合同如何解除 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如果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了解除合同的事由,那么在约定解除条件发生时,约定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如果发生了法定的解除条件,那么法定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法定解除权的情形有: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不达;一方预期违约等。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二、合同签订后未实际履行可以取消吗 可以解除。以下情况可以解除合同: (一)由买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这里所说的由买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的意思是当买卖双方签订合同之后,在买卖双方均没有开始履行合同中固定的内容之前,双方当事人是可以通过协商解除该合同的。 (二)法定解除合同。这里所说的法定解除合同,指的是合同有效成立之后,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完全履行之前,当法定的解除条件具备时,享有解除权一方如想要解除合同是可以解除合同的。 (三)在具备约定解除条件时可以解除合同。指的是合同有效成立之后,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完全履行之前,当约定的解除条件具备时,因享有解除权一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溯及既往地消灭。 合同签订后未实际履行,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合同。如果合同中一方有先履行的义务,后履行的一方有先履行抗辩权,先履行的一方若无法证明其不履行有免责事由,会构成违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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