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以前超生二胎对现在会追责吗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虽然说严格意义上来说,那国家是应该追究责任的,但是目前来说的话,我们国家对于生育权利以及生育二胎和三胎的人来说,那陆续的推出一些福利,所以的话呢,对于以前生了二胎的人了,也不会再追究责任。即使是在法律上来说,应该追究诞生的我国的政府也是不会过度的去追求的,另外就是从十几年前开始计时啊,国家对于二胎政策就已经有所放松了,所以说现在来说的话在政策开放以前生二胎的人也不会被追究责任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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