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经卫生事业编制,服务期为五年。试用期内辞职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
释义 | 经卫生事业编制,服务期为五年。试用期内辞职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劳动者在试用期辞职一般是不需要交违约金的,但是有以下情形的需要支付违约金:1、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2、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得到用人单位的同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反服务期怎么支付违约金 违反服务期,支付违约金的规定如下:1、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3、即这要看劳动合同中是否有关于培训及基费用的条款约定,或者是另有协议约定。如果有约定,则劳动者合同没到期时离职应当支付未履行的合同期间的培训违约金,具体的算法应该公司为劳动者付出的培训费除以按月计算的合同期,乘以尚未履行合同的月数。4、如果事先没有约定的,公司不能在解除合同时另行主张培训费用。绝大多数情况下,劳动者是不需要承担违约金的,但在某些情况下,劳动者应该按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和用人单位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金。现在的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两种情形下可以约定违约金,除此之外是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在合同未到期辞职的,劳动者只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提出辞职就可以了。 劳动服务期违约金有哪些规定 用人单位利用其优势地位,常常预先在劳动合同中设定高额违约金,限制劳动者在职业上的自由流动,也侵害了劳动者的择业自主权,并由此引发大量劳动争议。那么劳动服务期违约金的限制有哪些,劳动服务期违约金有哪些限制? 约定服务期后解除合同是否违约 约定服务期后在服务期内解除合同是违约的。但具备解除的条件时,解除合同不违法。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约定服务期后解除合同违约吗 约定服务期后解除合同是违约的。违约的一方应当承担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若是约定违约金的,应当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和赔偿损失一般情形下是不能并用的。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该内容由 王祖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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