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现行劳动法及相应司法解释,工伤护理费用赔偿不包括精神损失赔偿。精神损失赔偿需通过另外的法律途径进行申请和赔偿。 法律依据: 1.《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伤残补助金、工亡补助金、定期生活补助金和医疗期间失业补助金。” 2.《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医疗费用包括医疗机构诊治、检查、治疗所需的医疗费用、药品费用、康复费用等。” 3.《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劳动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或者行业标准,劳动者发生职业病或者工伤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四条规定:“劳动者因工伤致残或者死亡,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范围和标准,以及抚恤金的计算方法和标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范围,应当是对因人身损害引起的精神痛苦、精神创伤等精神损害所需的医疗费、交通费、住宿费、营养费、心理咨询费、药费等实际损失的合理补偿。” 综上所述,工伤护理费用赔偿不包括精神损失赔偿。精神损失赔偿需通过另外的法律途径进行申请和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