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哪些形态属于职务犯罪?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渎职侵权犯罪和贿赂犯罪的表现形式以及相关阅读。渎职侵权犯罪包括没有正确履行职责、超越职权处理公务、执法监管不力等,而贿赂犯罪则包括权力资本化、权力期权化、自己用权、办事后收取感谢费和赌博时接受行贿人出资垫底钱等。职务犯罪可以分为渎职侵权犯罪和贿赂犯罪,了解不同类型的犯罪表现形态有助于准确认定犯罪。 法律分析 1、渎职侵权犯罪的表现包括以下几点:一是没有正确履行职责,导致放纵违法犯罪行为;二是超越职权处理公务;三是执法监管不力;四是以罚款代替管束和刑罚;五是行为粗暴,六是合同签订和履行失职被骗;七是违规发放证照;八是贿选、骗选和破坏选举等。然而,在认识上存在误区,即只要自己不贪污受贿,渎职侵权犯罪就最多是工作失误,平庸不是错,自己什么也不做就不会犯罪。这种误区导致对渎职侵权问题的重视程度不够,容易发生这些问题。 2、贿赂犯罪主要表现。一是权力资本化,包括入干股,少投资多收益等;二是权力期权化,事先约定,离职后收钱。三是自己用权,家人、亲友收钱;四是办事后收取感谢费;五是赌博时接受行贿人出资垫底钱。贿赂犯罪已经成为职务犯罪中最突出的类型,犯罪的表现形式也是在不断变化. 一、相关阅读: 职务犯罪的构成及其要件要了解职务犯罪的构成就必须知道一般犯罪的构成我国刑事法律中规定,某一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主观与客观要件的总和。这种主观要件与客观要件是法定的是一般犯罪的基本要求。 (1)职务犯罪主体:职务犯罪的主体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一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二是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中的国家工作人员、三是人民团体中的工作人员、四是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2)职务犯罪的主观要件:是指行为人对其行为的危害后果,所持的一种心理与心理状态。 (3)职务犯罪的客体要件:侵害的是国家对职务活动的管理职能。 (4)职务犯罪的客观要件。我国法律规定职务犯罪的客观要件主要有以下三种形式:一是利用职务之便;二是滥用职权;三是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务。 在职务犯罪当中具体可以区分为渎职侵权犯罪和贿赂犯罪,不同类型的犯罪下表现形态自然也就不一样。而了解清楚职务犯罪有哪些表现形态,其实对我们准确认定犯罪也是很有帮助的。当然,实际针对不同的职务犯罪,虽然都是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犯罪,但实际的主体界限还是存在。 结语 职务犯罪的表现形式包括渎职侵权犯罪和贿赂犯罪。渎职侵权犯罪包括没有正确履行职责、超越职权处理公务、执法监管不力等行为;而贿赂犯罪则包括权力资本化、权力期权化、自己用权、办事后收取感谢费等行为。了解职务犯罪的表现形态有助于准确认定犯罪,并加强对此类问题的重视程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九章 渎职罪 第三百九十九条 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前三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九章 渎职罪 第四百零三条 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上级部门强令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前款行为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三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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