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的举证有哪些技巧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在起诉或应诉时需提供必要证据,否则将承担败诉后果。需提供的主要证据包括:证书、婚姻基础状况证明、婚后感情证据、离婚原因证明、子女情况证明、怀孕证明、财产清单等。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的规定,你在起诉或应诉时应向法院提交必要的证据或证据线索,以证明自己的主张或反驳主张。否则你的主张有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将承担败诉的后果。 以下是你应向法院提供的主要证据: 1、提供证书。一方下落不明,对方要求离婚的,应提供下落不明一方出走时间、亲友不知其下落的证明材料。未办理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一方提出离婚,应提供同居时的年龄、未登记的原因的证明材料; 2、提供婚姻基础状况的证人证言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是自由恋爱,还是包办婚姻或买卖婚姻。订婚期间有无波折,是初婚还是再婚; 3、提供婚后感情的证据材料,婚后感情是好是坏还是一般,是否分居及分居的时间、原因等证明材料; 4、提供引起离婚主要原因的证明材料和证人线索。如一方有生理缺陷、精神病应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精神病院的诊断证明书,患病的具体时间。如一方因违法犯罪被判刑或劳教要求离婚的,应提供法院的判决书、劳改地点。如一方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应提供第三者的姓名、单位、住址等有关证明材料; 5、提供子女人数及姓名、性别、出生时间、是婚生、非婚生还是收养或继子女的证明材料、子女的健康状况,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证明材料; 6、如女方已怀孕,应说明怀孕日期,并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 7、提供双方婚前个人财产、或家庭其他成员财产的清单。对有争议的财产应提供该财产的来源,取得的时间等证明材料,如发票等。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在起诉或应诉时需要提供必要的证据或证据线索来支持自己的主张。否则,法院可能不会支持您的主张,您将承担败诉的后果。根据您的情况,您需要向法院提供证书、婚姻基础状况的证人证言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婚后感情的证据材料、引起离婚主要原因的证明材料和证人线索、子女的相关证明材料、怀孕情况的证明材料,以及财产清单和有关财产的来源证明材料。请您按照法院要求提供这些证据,以确保您的主张得到法院的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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