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领土主权是指国家在其领土范围内享有的最高的排他的权利,主权国家所管辖的地区范围,通常包括一个该国国界内的陆地,内水,以及它们的底床,底土和上空,有时亦会包括领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 (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 (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 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 第三十一条 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