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我省2022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继续按照14%执行,2022年1月-8月用人单位已缴纳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中超出14%的部分,已开始陆续退回用人单位。 养老保险单位缴纳比例调整如下: 从2022年9月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按照14%的比例征收。 深户一档:养老保险单位比例由16%调整至15%。 非深户一档、二档:养老保险单位比例由15%调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外地户籍参保人退休前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离开本市时,养老保险关系可以转移到户籍地。如养老保险关系无法转移的,经本人申请,可以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积累额和一次性生活费,终结在本市养老保险关系。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三十二条非本市户籍参保人离开本市的,经本人申请,终结本市医疗保险关系,其个人账户余额转入户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机构;余额无法转移的,一次性发还给本人。用人单位在特区内参保的员工或以个人缴费形式在特区内缴交社保的深户人员,结算社会保险金及退(转)保业务在社保个人服务中心办理。整至14%。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劳动者遇上不买社保情况可以去当地人社局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