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欠钱人失踪且符合条件可申请法院宣告其失踪并代管财产还债。不符合条件可要求担保人还款。自然人下落不明2年可申请宣告失踪人。1、他人欠钱不还且失踪了,若符合宣告失踪的条件,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宣告其为失踪人,并要求其财产代管人偿还债务。 2、若不符合宣告失踪的条件,债权人可采取要求担保人偿还债务等方式追回欠款。自然人失踪满两年,利害关系人可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三条 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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