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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有条件的行政复议机构可以接收
释义
    便民原则,简单地说就是行政复议机关在受理、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时要尽可能方便申请人行使行政复议权,节省当事人复议成本。不得以任何手段和方法,阻碍或干扰行政管理相对人提起行政复议申请,或增加其经济负担。《行政复议法》在制度设计上充分体现了便民原则,尽可能为申请人提供方便。主要体现在:
    (1)为行政管理相对人申请行政复议提^供良好的条件。行政复议机关要为当事人前来申请复议和查阅材料提供必要的条件,如设立专门的接待室,并耐心接待对前来申请或咨询的行政相对人;对找错了行政复议机关的申请人,应当告知其有权受理的机关。法律规定负有转送义务的行政复议机关不得推诿职责,及时接受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并按规定转送有关行政复议机关。
    (2)在行政复议申请方式上,除书面申请外,还可以口头申请行政复议,对于口头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复议人员应当做好记录,并交由申请人确认。有条件的行政复议机构,还可以接受申请人以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
    (3)在行政复议的方式上,实行以书面审查为主。行政复议机关应当集中精力审查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是否清楚,内容是否适当等,原则上不能代替被申请人调查取证。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或者提供不出必需的事实和证据材料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决定予以撤销、确认违法或者责令履行。
    (4)对于案情简单、法律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快审快结,提高行政复议效率。
    (5)对于被申请人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给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即使申请人没有提出行政赔偿请求,行政复议机关在作出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同时,应当依法一并责令被申请人依法给予行政复议申请人相应的赔偿。
    (6)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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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3 12:4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