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动离职是否有工资? |
释义 | 劳动者擅自离职应全额支付工资,但用人单位可要求劳动者承担直接经济损失和招聘费用。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付出劳动后有权获得报酬,即使自动离职也需支付工资。公司可适度扣减工资,但必须建立合规程序和约定,并不能随意扣减。自动离职指劳动者未告知单位离职,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法律分析 有工资。 1、劳动者擅自离职,没有提前30天书面提出离职,用人单位应该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但是该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2、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为用人单位付出劳动后,就相应地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这是劳动法赋予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之一。因此,为公司工作了,公司就必须支付工资,如果不支付工资,是违法的。 3、而即使是自动离职,但毕竟是为公司工作过,同样需支付工资。公司可因的自动离职作适度的工资扣减,但这必须建立在合乎程序的规章制度度之下,比如规章制度经民主程序讨论经大部分职工认可,进行公示,员工入职有进行培训并签名确认等,或者劳动合同中有约定。否则公司就不能随便扣减员工工资,因为公司没有行政处罚权。而至于扣减工资,一般不能超过20,或扣减后所剩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自动离职是指劳动者不向用人单位打招呼,随意脱离所在工作岗位和所在单位的行为。 拓展延伸 自动离职后的工资支付规定是什么? 自动离职后的工资支付规定根据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法律法规而有所不同。在某些国家和地区,雇主必须支付离职员工相应的工资,包括应发的薪水、未使用的休假和其他福利待遇。然而,在其他地方,工资支付规定可能会有所限制或变化。有些国家可能要求雇主支付特定的解雇补偿金或遵守特定的解雇程序。此外,还有一些国家可能会根据员工与雇主之间的合同条款来决定工资支付的具体规定。因此,具体的工资支付规定应该根据当地的法律和雇佣合同来确定。建议您咨询当地的劳动法律专业人士或律师,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建议。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劳动者在擅自离职时,用人单位应全额支付其工资。然而,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劳动者承担直接经济损失和招聘费用。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付出劳动后有权获得相应报酬,这是其基本权利之一。即使是自动离职,公司仍需支付工资,但可适度扣减,前提是建立合规的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约定。具体的工资支付规定应根据当地法律和合同来确定。建议咨询劳动法律专业人士或律师获取准确建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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