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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女方家不迁户口怎么办
释义
    第一,没有任何规定,双方离婚后,一方的户口必须迁出。由于各地户籍政策的不同,关于当事人在离婚后的户口问题,没有准确和细化的规定。当事人,应该根据自己的状况结合当地的户籍政策想办法。第二,从原则上讲,双方在离婚后,户口在一个户口本上会有很多不便,当事人有权利选择分户或者将户口迁出。但是,这种权利并不是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必须符合迁入地的户籍政策。
    一、离婚后女方户口迁移怎么办理
    离婚之后女方户口的处理方式:
    1、另立门户,由于户口政策各地规定多有不同,另立户口的条件也会因时因地而异。
    2、再婚后再迁,如果离婚后再婚,可以在离婚后将户口迁往再婚一方对象的户口所在地;
    3、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户口并不是一定要迁出,而还可以继续留在男方处。
    二、离婚后女方必须需要迁出户口吗
    离婚后女方不一定需要迁出户口。离婚后,女方户口并不是必须迁出,是否迁出由当事人自己决定。如果公民由于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那么需要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目前我国并没有对离婚后的户口的处理方式做出明确的规定。
    法律只规定双方应当变更婚姻关系,男女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后,应当去户口登记机关将婚姻关系变更为离异,当事人是否将户口迁出,应当由双方达成约定。
    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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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13:1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