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债务分割有法律效力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离婚协议债务分割,如果第三人明知该约定的,有法律效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如果第三人对该约定不知情,那么这个约定就只是夫妻内部的约定,对外不能对抗有债权的第三人。 一、什么情况下产生的债务一般属于个人债务 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有: 1.夫妻一方与债权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 2.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 3.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的债务。 4.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的债务。 5.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担债务。 6.其他不符合夫妻共同债务条件的个人债务。 二、夫妻财产约定需要采用书面形式吗 (1)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共同偿还;(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夫妻共同偿还;(3)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财产清偿。” 三、夫妻财产约定对内有什么效力 (一、夫妻约定财产制的生效条件包括: (1)缔约双方必须具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2)缔方双方必须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约定必须双方自愿。 (4)约定的内容必须合法,不得利用约定规避法律。 (二、约定的效力分作对内效力和对外效力两方面。 1、对内效力即对夫妻双方而言。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2、对外效力即对第三人而言。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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