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般来说,起诉书的内容,应当包括原告和被告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出生时间、身份证号码、住址、电话号码等。有明确的诉讼债权,如要求债务人偿还本息等。有事实和理由,已出具借据作为证据,同意在某一天、某一年还款,而被告在贷款期限届满时拒绝偿还贷款。双方已谈判多次,但没有成功。最后,原告应当签名、盖章,并注明日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