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1、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3、申请人一寸相片; 4、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5、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6、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