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办理个人独资企业的,需要4种资料。分别是:1、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2、投资人身份证明;3、企业住所证明;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要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委托代理人设立登记的,要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八条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二)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三)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四)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五)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