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样才构成抢夺国家机关印章罪 |
释义 | 犯罪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为抢夺国家机关印章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是国家机关的印章而仍决意抢夺的才构成抢夺国家机关印章罪。 一、新刑法对抢夺国家机关证件罪的判刑标准? 新刑法对抢夺国家机关证件罪的判刑标准:抢夺国家机关证件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是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及印章而仍决意盗窃、抢夺或毁灭。 二、盗窃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的构成有哪些 盗窃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的构成如下: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管理秩序。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盗窃或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或印章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既可以是军人,又可以是非军人。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是武装部队的公文、证件及印章而仍决意盗窃或抢夺。 三、毁灭国家机关公文罪的犯罪构成界定? 毁灭国家机关公文罪的犯罪构成界定为: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是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及印章而仍决意盗窃、抢夺或毁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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