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中卫市住院费用报销流程有哪些 1、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提交材料地点,参保人属地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各区社保分局医保科。 2、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受理申请并审核:受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受理。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补正材料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补正材料。 3、报销完成: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审查材料并批准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 二、中卫市住院费用报销的材料是什么 住院:参保及异地住院证明,所住医院出具的出院证明、诊断证明、住院费用总清单、住院费用发票、住院病历(注明主治医生名字及电话)、身份证原籍及复印件2份(A4纸)、保险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有照片和注册页)。 门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原始正规门诊收费专用票据;诊断证明;处方、检查检验报告单、治疗单。 三、中卫市住院费用报销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