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要约成立内容必须明确吗 |
释义 | 要约内容必须明确,不能含糊不清,否则无法承诺。同时,内容必须具备合同成立的基本条件。民法典规定,除标的和数量外,其余条款可通过合同解释加以弥补。 法律分析 要约人作出的要约内容必须明确,不能含糊不清,以免受要约人无法理解其真正含义而无法承诺。同时,要约的内容必须具备使合同成立的基本条件。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除标的和数量以外的其他条款均可通过合同解释的方式进行补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四百七十四条 要约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 第四百八十三条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该内容由 傅勇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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