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网络借贷平台要求借款人支付押金,属于不合法要求,不需要支付。 法律依据: 1.《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或者抵押。 2.《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征信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或者抵押。 3.《合同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结论:网络借贷平台要求借款人支付押金,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不合法要求,不需要支付。如果因此造成损失,可以向网络借贷平台追究赔偿责任。 |